李书灵同志谈关于贯彻落实“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几点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04-09-30 00:00

“阳光工程”是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十大工程”之一,是在校党委书记石亚军同志的亲自带领指导下,经过纪检、监察的同志和党委各部门负责人的多次研究、讨论而进一步完善的。“阳光工程”的实施具有良好的基础,它是在马书记分管纪委工作期间就已经制订并开始付诸实施的。

“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共分为七个部分,对其中的具体内容我不在此做详细说明。我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谈一点认识:

什么是“阳光工程”?

为什么要实施“阳光工程”?

怎样实施“阳光工程”?

一、什么是“阳光工程”

“阳光工程”是校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个系统工程,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加大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和反腐败问题方针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第一、“阳光工程”是一个关于透明、公开和公平公正的工程,“阳光工程”规定学校的党务、政务、校务等各类重大事项和运作的程序、运行结果,都要按规定透明、公开,让广大群众知道。

第二、 “阳光工程”是一个行使权利监督的工程,“阳光工程”规定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过程中,要始终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要按规则办事,不得搞暗箱操作和以权谋私。

第三、“阳光工程”是一个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程。“阳光工程”的制定,从机制、体制、制度上预防治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达到从源头上消除腐败的目的。

二、为什么要实施“阳光工程”,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意思

第一、为了落实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这一法定的责任。党中央、国务院于1998年颁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我们党内重要的行政法规,是实施“阳光工程”的法规依据。《责任制》明确规定了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即每位领导干部在享有权力、承担工作职责的同时,也必须承担起职权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这一法定责任。只有抓好“阳光工程”的落实,才能保证落实《责任制》,我们的领导干部才能够做到,一切言行以广大教职员工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才能够把自己想做什么,想怎么做和做的结果如何,主动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真正代表广大教职员工的根本利益。

第二、为了加强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弘扬正气,保证学校中心任务的完成。

“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到具体措施、实施步骤和督办、评价,都体现和贯穿了搞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服务广大师生员工和促进学校中心任务的理念和主线。我们每一位同志都非常清楚,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大家应该深思,每年从我们的校园、我们的身边走出去的几千名学子们,把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什么样的作风带进党和国家的各个工作岗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传给了他们什么?是无私奉献的精神报效祖国的强烈责任感,还是一些不良的思想和作风等等。这是我校培养人才的重大现实问题,也是教育工作者重要的责任。为了无愧于我们的使命,为了给我们的培养对象以言传身教的良好影响,就首先应当把党风廉政建设搞好,从而促进教风和学风的好转。树立起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从而保证培养人才的质量,以适应未来竞争的需要。

三 、 怎样实施“阳光工程”

落实“阳光工程”主要应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健全工作机制。

2、抓好宣传教育。

3、抓好制度建设。

4、抓好警示教育。

5、抓好民主监督。

6、抓好重点治理。

概括为:“一个健全”,“五个抓好”。

第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落实“阳光工程”工作的领导。

要使“阳光工程”得到落实,首先要有一个健全的,协调运转的机制。抓好“阳光工程”的实施工作,要认真研究探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切实作好预防性、预测性工作,做到规范在前,预防在前。加强教育,严格管理,指导并保护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尽量做到不出问题,至少是少出问题。预防各种不正之风和防腐败的发生。竭尽全力开展工作,不要让我们的干部到下去,不要让学校和广大教职员遭受损失。

学校实施的“阳光工程”的工作体制是: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支持和参与,抓好“阳光工程”的落实,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进一步好转。

学校还要加强党风监督员、廉政监察员队伍建设,要在民主党派、离退休干部和教师当中建立监督小组,并聘请有关专家作我们的顾问和指导。

各单位也要把工作机制尽快建立起来,要把每位领导成员的责任都明确下来,报告校纪委办公室,并立即开展工作。因此,我要明确一下,每位领导干部都是本职工作范围内实施“阳光工程”的主体,“一把手”失踪负责人。实施“阳光工程”,不是哪一个人或哪几个人的责任,而是没位党政领导干部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

第二、抓好宣传教育。

实施“阳光工程”,教育要先行,每位领导干部都要做到: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讨论,让大家了解“阳光工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了解和掌握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有关规定;

二是联系党内、校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和我们的工作任务,充分认识实施“阳光工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

三是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信仰是人的精神支柱,自律是一切美德的基石,每位领导干部对党的信念和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品格,是拒腐防变的坚实基础和牢固防线。有了坚定的信念和自律的基础,就不会见钱眼开,就不会见利忘义,就能够抵御各种诱惑,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第三、抓好制度建设。

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关键。“阳光工程”真正落实,要靠各位领导干部联系本单位实际,制定和落实好相应的保证措施。

一健全制度是重点。凡属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都要做到防范措施务必到位,尤其不能把群众最关注、按规定最应当公开、透明,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漏掉。漏掉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凡是涉及人、财、物等关系到广大教职员工切身利益,尤其是涉及用人问题和学校资产安全问题是制度建设工作的重点;

二抓好落实时关键。每年对完善和落实制度的情况至少要全面检查考核一次,并加强对平时情况的调查和了解。考核要严格、认真、实事求是。评价要客观、公正,奖惩严明;

三责任到位是保证。只有责任主体到了为了才能保证“阳光工程”的落实。因此,每位领导干部务必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党政正职必须做到“五个亲自”,党政副职要做到“三个抓好”,前头单位要切实做到“三个必须”,协管单位要切实做到“两个确保”。对责任不到位和违规暗箱操作的,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只要各位领导干部的责任都到了位了,“阳光工程”的实施就有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能得到落实;

第四、抓好警示教育。

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做到防患于未然,也是落实“阳光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

保护干部正确履职,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是实施“阳光工程”和纪检工作的主要目的。因此,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

一是对思想不重视、借口工作忙而不学习和制度不健全的要警示;

二是对于违反规定行使权力的警示;

三是对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调查了解,视情况进行警示教育,以便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五、抓好民主监督工作。

多种途径的民主监督,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有利于完善我们的决策。因此,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有较强的民主意识,从份发挥党内外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以防止决策失误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在此,我谈一下关于设立“纪委书记信箱”的问题。

设立信箱,主要是为了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员工对纪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了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有的同志怕打击报复等,采用“一群愤怒的人”、“一个忍无可忍的人”、“一个热爱法大的人”等方式反映问题。我们相信,这其中大多数是属于热爱法大的人。但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以认真尽责的态度,对一些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但是却无法向关心和热爱学校的同志反馈和表示感谢。对于不属实的问题,也无法为他们解除误会,同时还那些被误解了的干部以清白。因此我们要求来信者要署名,不主张匿名(对纪委书记本人的意见,要数名)。

设立信箱近一个月来,我们少到了几封信,反映的问题也比较清楚。现在正在调查之中。

民主监督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效的民主监督,会促使我们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因此,每位领导干部都要用于和善于发扬民主,这也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

第六、抓好重点治理。

加强教育,预防为主,是“阳光工程”的工作重点。但是对于三令五申、屡禁不止的问题,则必须严厉查处。否则“阳光工程”就的不到落实,腐败现象就难以遏制。

我们相信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和抵御能力,我们会想方设法作好预防工作。我们将主要采取事前教育、提醒,事中警示告戒的方法,一是保护干部不被误解,二是不要使干部为了一点私利而陷入泥塘。但是,如果有的同志不愿约束自己,顶风违纪,我们也必须按规定处理。

总之,搞好党风廉政建设,需要综合治理,需要全方位的努力。要使“阳光工程”作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保障,离不开校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每位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离不开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离不开“鼓号工程”、“民主工程”、“合力工程”、“凝聚力工程”、“成才工程”等九大工程的密切协调和配合。

最后,衷心希望各领导、老师们,多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并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职责,使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每年都上新台阶,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