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增长势头

作者: 发布时间:2004-11-14 00:00

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日前在出席教育部有关会议时指出,要充分认识当前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严峻形势;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教育系统实际的惩防体系,从源头上遏制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增长的势头。

11月1日至7日,教育系统全国部分高校纪委书记专题研讨班在北京举办。这次专题研讨班的主要内容是探索建立健全适应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黄树贤为研讨班做了专题报告,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出席了研讨班的系列活动,并主持了专题报告会。

黄树贤指出,必须充分认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迫切要求;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保持稳定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黄树贤强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关系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的系统工程,内容丰富,含意深刻,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须把握住四个重点环节。一是必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二是必须坚持惩治与预防的统一;三是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四是必须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坚持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相辅相成,整体推进,建立起关联配套、相互作用的不想腐败的自律机制、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从而形成一个严密有效、良性循环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黄树贤指出,从教育系统的实际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的重大任务,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充分认识当前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严峻形势;要认真查找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在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原因;要在进一步加大惩治的力度,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的同时,紧紧抓住教育、制度和监督这三个关键环节,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教育系统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遏制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增长的势头。

黄树贤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高校纪委书记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纪委书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加强学习,不断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的要求;要抓好队伍建设,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要把从严治党的要求与从严治教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取得新的成效。

来自全国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纪委书记和部分省市的教育纪工委书记共80多人参加了这次专题研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