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灵:认真落实学校党代会精神,正确发挥监督协调职能

作者: 发布时间:2004-12-27 00:00

我校召开的第六次党代会,是一个凝聚人心的大会,是一个民主决策、共同谋划未来的盛会,是全校师生员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新选出的纪委班子,从人员的组成来看,知识结构、年龄结构都得到了明显优化;专业结构也更加合理,整体素质有很大提高,这将有利于更好的发挥纪委的监督协调职能。

在此,我想借这个机会就纪委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能问题谈一些自己的想法:

一、抓好落实是关键。

这次党代会之后,纪委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党代会精神的落实。我想,总的来说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抓好教育,要注重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运用大家易于接受的方式,针对不同的思想和工作特点,“有的放矢”、有所侧重的进行教育。既要进行政治理论和先进典型教育,又要适当进行反面的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始终保持较高的思想境界,自觉把权力用来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进而树立坚实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党员干部做到不想腐败。

第二,完善制度,要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但是如果有了制度而不具有操作性,那么监督也仍然是无效的。因此,制度要科学合理,要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实际情况的要求,及时修改、完善,把权力运作的全过程特别是关键的部位和环节,都要用制度明确规范下来。特别是那些容易滋生腐败的地方,都要按照“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高度民主,高度透明和公开,切实做到应该在哪个范围内决策就在哪个范围决策,应该让哪些人知道就必须让哪些人知道,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校内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既以实际行动落实《党员权力保障条例》的规定,用制度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利,又保证干部的领导权力始终运行在阳光之下,使掌握权力的人不能腐败。

第三,强化监督,要增强主动性和实效性。监督是为了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因此,监督者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监督、事前监督、讲求实效,才能防患于未然,才能避免干部犯错误,从而达到监督的目的。只有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党委及党委委员、纪委及纪委委员、党员及党代表这六个方面的主体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监督工作才能卓有成效。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监督体系,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规范监督,整合各种监督力量,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才能使持有公权的人不敢腐败。

二、各尽其责是保证。

这次党代会的报告规划了学校未来发展的蓝图,纪委工作报告中也提出了对今后工作的六点建议,作为纪委书记,我深感任重而道远。各项任务的完成,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都要靠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及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来说,是党委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了以上谈到的三个方面,鉴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要落实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性,我还想就关于落实责任制的问题谈几点意见和建议,因为这是落实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保证。

第一,好的作风是抓出来的。因此,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都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尽职尽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在各自的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中去。一份权力一份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重。每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使实劲,扎扎实实地把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这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校级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这样成效才会更显著。

第二,好的作风是带出来的。因此,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作用。说的好不如做的好,领导干部如果都能够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实际行动让广大群众信服,那么,就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力、凝聚力,进而成为学校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各位领导干部们特别是一些掌握着学校各方面重要权力的同志们,一是要严于律己,自觉按规则办事;二是要经常听取广大群众和组织、纪检部门的意见。有些同志做得就很好,听到批评能主动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积极改进作风,改进工作。但是也有的人说,要防火、防盗、防纪检。防火、防盗自然勿庸置疑,但是,如果我们有的领导干部有防纪检的思想,那可能就是一个非常危险的问题了。因为假如你不想谋私,不想腐败,为什么要防纪检呢?因此,我要提醒这样的同志不要做见不得纪检和广大群众的事情,这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态度。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有些干部能够敞开思想和纪检的同志交心,主动与我们一起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探讨预防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方法措施,这就很好。还有的同志给纪检工作提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和启发,我非常感激他们。因为,纪检干部更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才能正确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如果大家也象他们那样,监督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都很强,党组织和广大群众对他们就放心,在他那个单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能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

第三,党代表的监督权利应受到充分的重视。从今年二月份《党内监督条例》颁布之日起,各位党代表的权利就不再仅仅是选举“两委”领导班子了,而要在党代会闭会直至下一次党代会召开期间,都要对自己选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行使监督权利。至于监督的途径和办法,在上级尚未下发具体规定之前,我们也要依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积极进行研究和探索,以便更好的发挥党代表的监督作用。

第四,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乎学校的声誉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大家都要高度重视,发现不正之风和腐败苗头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尽可能提供有力的线索,以便进行调查处理。有的同志提出要“杀鸡给猴看”,以扶正压邪。这种愿望是很好的,但是在对人的处理上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不能仅靠良好的愿望办事,纪委工作既要对广大群众负责,也要对党员干部负责,这应该是一致的,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希望广大师生员工都要关心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对腐败问题要有高度警觉,就象对“过街的老鼠”,人人都喊打。只要大家都有这种高度负责的精神,我校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会得到更好的治理。

最后,衷心感谢学校各方面和同志们过去对我和纪委工作一贯的支持、关心和理解,也非常感谢你们作为学校的新闻媒体对纪检工作的宣传和支持,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