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05-01-18 00:00

2004年12月27日,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昌平校区第三会议室举行。校纪委委员王立艳、孙选中、李树忠、汪家良、范分社、薛刚凌同志出席了会议。校纪委邀请校党建督导员刘廷吉、赵国先老师及纪检监察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校纪委书记李书灵同志主持了会议。

李书灵同志首先讲到,校纪委在向第六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中,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六点建议,这些工作,需要抓紧时间,一项一项地狠抓落实。校纪委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中纪委四次全会提出的关于提高纪检工作五种能力的要求,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坚决治理和清除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隐患,规范权力的运行,落实校党委书记石亚军同志提出的“得力教育和有效教育、得力监督和有效监督”的要求,逐步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工作体系,为建立法科强校提供有力保证。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小组工作办法》等四个规范性文件,同时要求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对上列文件作出修改后,正式颁布实施。

纪委副书记范分社同志就2005年纪委工作计划作了说明,纪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这个工作计划,要求纪检监察部门作出进一步修改和补充后,即开始执行。

焦玉学同志就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小组及其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和分工情况作了部署。李书灵同志对成立调研小组的目的、意义和开展工作的方法作了说明。她指出,要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掌握真实情况和第一手材料是不行的。“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不深入细致和及时、准确地了解情况,就难以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就不能做到防范在先。成立调研小组的目的就是要把防范措施建立在前,从而有效地预防和遏制腐败。

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小组的决定》。与会同志认为,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小组是非常必要的,以便为校党委提供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依据。

会上,纪委委员们还就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委员们认为,目前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各类招生工作、非学历教育工作,各类大宗物品采购方面,基建、修缮等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方面,各项经济活动等方面,还有许多不规范的和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些既是广大教职员工十分关注的问题,也是校党委及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应当高度重视的问题。切实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的开展,从而,将依法治校的目标落到实处。

会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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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二次会议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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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灵书记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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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分社副书记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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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委员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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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灵同志、范分社同志和焦玉学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