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大局突出重点 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05-03-14 00:00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4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05年的任务。

刚才,淑兰同志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提出了工作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关于2004年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回顾和2005年工作安排,会议已经印发给大家征求意见,淑兰同志还要代表教育部党组和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作全面部署。关于今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和工作重点,会议也给大家印发了《教育部2005年教育工作要点》和我在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供同志们研究。下面,我就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责任感

2004年,是我国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一年。一年来,新一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进展顺利,教育改革与发展各项工作取得很大成就。我们在加强农村教育尤其推进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等方面都有新的进展,取得了很大成绩,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一年来,教育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服从和服务于教育工作的大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各地、各高校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稳步推进,主要领导亲自抓、业务部门牵头抓、纪检监察部门督促抓的工作局面正在形成。二是教育乱收费行为正在得到有效遏制,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稳步推进“一赛制”收费办法,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了高校收费行为。三是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依纪依法坚决严惩了少数腐败分子。四是党内监督工作有了新开拓,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人廉政谈话。戒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五是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不断向前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制度不断健全,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深入。

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各高校共同努力的结果。去年,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到教育部调研指导工作,体现了中央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给予我们很大的支持和鼓舞。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以后,教育部党组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负起对教育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各地。各高校党委更加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提供了坚强领导和有力的组织保证。各业务职能部门坚持规范管理,从严治教,在规范办学行为、综合整治教育考试环境、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开展专项清理等方面积极牵头负责,着力加大治本工作力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党委和行政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积极出谋划策,统筹协调安排,加强监督检查,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实践证明,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值得信赖、富有奉献精神、有战斗力、能打硬仗的队伍,广大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包括在座的各位同志,战斗在反腐倡廉第一线,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在此,我代表教育部党组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全国教育纪检监察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诚挚的问候。

形势决定任务。正确认识和判断形势,是我们制定政策、部署工作的依据和前提。我们要肯定成绩,充分看到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是好的,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越是在好的形势面前,越不能放松警惕,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一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社会对教育的关法程度与群众对教育的期望越来越高,但在招生、考试、收费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的问题仍很突出。国家物价部门的统计,去年群众对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投诉虽然数量比以前有较大的减少,但仍然排在各类投诉的首位,这说明乱收费问题仍是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去年媒体曝光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招生乱收费案件,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严重损害了教育的良好声誉,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一时难以挽回的。一些高校在招生中搞“点招”,利用特长生、定向生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损害了教育的公平公正;一些地方和高校违规办学,一些独立学院违规乱招生,一些非法社会中介趁机浑水摸鱼,欺骗考生,作取钱财。此外,一些地方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发生的泄密、舞弊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教育发展的环境。二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教育系统违法违纪案件仍居高不下。2004年,教育系统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8971件,处理了7561名党员领导干部,其中县(处)级干部145人,厅(局)级干部9人,41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分析这些案件,有这么几个特点需要引起我们注意:一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占全部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2.2%,2004年上半年上升到3.4 %,立案数量和涉案人数同期比分别增

长了42.3 %和52.4%。这些职务犯罪行为,绝对数量虽然不多,但危害很大。中央领导同志对此十分关注,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二是严重危害高校资金安全的重大案件时有发生。个别直属高校在既无考察报告、又无可行性论证报告。也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下,个人或少数人决策,盲目投资,随意担保,被不法分子诈骗,损失巨大,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政治上也带来恶劣影响。近几年来,已经连续发生了几起数额巨大的高校资金被骗或违规投资损失案件,说明资金安全已经成为高校必须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三是串案、窝案有所增多。去年,成都、重庆、武汉等地的几所高校先后发生了一个处室的全部或大部分人员集体违纪,从处长到一般工作人员都被追究纪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案件。四是在经济往来中违规收受回扣和私设“小金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这已经成为诱发腐败的温床。三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一些地方和高校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责任不明确、考核不具体、追究不到位;有的地方和高校党委对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作用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机制完善工作需要继续加强,等等。

应该说,教育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从大的社会环境来看,我国正处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由于制度和体制机制方面还不完善,腐败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从根本上消除。如果放松世界观改造,不注意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消极腐朽的思想观念就会乘虚而入,致使一些人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蜕化变质,堕落为腐败分子。从教育系统自身来看,经过世纪之交的历史性的跨越,我国教育事业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空前提高。但是,教育的大发展、大改革,不可避免地会使旧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新的矛盾不断产生,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迫切需要我们加强管理、规范办学、从严治教。但是,一些领导同志的认识上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管理工作上投入精力不够,没有完全尽到责任;一些学校管理工作还相当薄弱,制度不健全、不 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由此引发的资金风险、违规招生。乱收费和职务犯罪等问题不断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 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站在这样的战略高度,我们要深刻认识 教育工作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 和紧迫感。首先,教育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 本任务,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党的事业后继有人。教育系 统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损害了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阻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损害了学生和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终是对党的执政基础的消弱、执政地位的动摇。其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新的历史性机遇,教育要在贯彻和服务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无论是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还是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进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必须抓住人才这个根本和教育这个基础,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必须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用科学发展现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从严治教,进一步规范教育事业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维护教育事业大好的发展形势,巩固已有的改革成果,抓住新的发展机遇,实现更大更快的发展。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扎扎实实地深入推进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坚决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学校收费、高校招生关系千家万户,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舆论关注。近些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我们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查处高校招生违纪违法案件,综合整治国家教育考试环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我们要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全面推行阳光收费、阳光招生,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第一,巩固完善“一费制”收费办法,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对此,我们行一要态度坚决,二要实事求是,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坚定不移地按照“加大教育投入、规范合理收费、治理乱收费”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两个“三管齐下下”的要求,完善和健全惩治与预防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今年的工作重点有三项:一是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三是继续稳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

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政策,这是20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中之重。“一费制”,说到底就是要“阳光收费”,让乱收费行为暴露在阳光下。其意义在于:一要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明确合理收费与乱收费的界限。二要把 收费政策交给群众,让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三要公开透明,将收费标准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接受舆论监督。四要坚决查处各种违规收费。去年,这项工作全面启 动,整体推进,进展顺利。实践证明,实行“一费制”收费政策, 一方面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减轻了群众尤其是农民的负担,得 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另一方面巩固了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 促进了各级政府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但是,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政策理解不全面、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学校经费来源必须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学生缴费为补充”的政策没有得到真正落实。比如:一些省份在制定“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同时,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出台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已经出台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省份中,生均拨款标准多数远低于向学生收取的杂费标准,学校的正常运转依然主要靠杂费来解决。还有一些地方对“一赛制”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没有真正做到把政策交给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和接受群众监督。

在总结经验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今年我们要继续加大“攻坚”力度,实现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目标。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要坚持实行收费听证制度,这是实行“一赛制”的重要要求,是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教育的重要渠道。今年,凡是要在全省(区)范围内全面实行“一费制”的省(区人在政策出台前必须实行听证。二要完善收费一制度。各地的收费政策制定之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宣传工作,维护好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我们要再次重申,所有涉及学生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向社会公示,没有公示的收费,学生可以拒绝交纳。三要加强对学校收费收入的监管。要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办法,严禁平调、截留、挪用收费收入,确保学校收费收入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四要努力推动各级政府加大教育投入。今年,我们要对各地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级政府采取措施补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因实行“一赛制”收费办法而造成的公用经费缺口。五要等继续做好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和扶持工作,力争今年基本实现对中西部农村2400万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的目标。同时还加大改造薄弱学校的工作力度,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二,实行“阳光招生”,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高校招生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大事,关系群众利益,关系社会稳定。中央领导同志非常重视,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明确要求推进高考改革、治理考场腐败,探索杜绝违规招生乱收费的治本之策。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探索,我国高校招生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人才选拔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肯定。但是,近年来高校招生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有的地方和高校受利益驱动,擅自突破国家政策,违规送档,违规录取,搞所谓的“点招”,乱收费。去年,新闻媒体先后曝光的几起高校招生乱收费案件,足以引起我们的警惕。对此,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高校招生工作,提出要从严治招,逐步建立起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2005年,我们要全力以赴实施好高校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六公开”。为此,要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要实行招生信息社会公示制度,即:公示高校招生章程和规则,公示所有享受特殊政策考生的相关信息,公示所有考生录取结果。同时,要规范信息公示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做到操作规范。今后凡是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公示录取的学生,国家一律不曾任其学历。二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项规章制度。享受照顾性政策的考生资格要严格审查,相关信息要集中公示。艺术院校和艺术专业招生要加强监督,专业测试合格考生也要公示。同时,要严格控制本科3Z的预留计划比例,严格实行“限学校、限人数、限范围”定向招生政策,进一步加强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和独立学院招生管理和监督力度,相关信息也要公示。三要健全规章、明确责任,加强考生信息采集和信息服务,认真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工作、四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监督l作力度。按照“谁主管、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招生违规违纪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入五要进,步畅通监督渠道,欢迎并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的监督,做到群众知情有渠道,举报投诉有实效。借此机会,我要重点强调一下,各地要结合“阳光招生”政策灼实施,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实行“阳光招生”是一项找大政策和重要措施,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以对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操作、齐心协力、扎实推进,全力以赴地做好2005年高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确保录取公平廉洁,切实维护高校招生制度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维护高校稳定和社会稳定。

三、认真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最近,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人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这是指导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高校要把学习贯彻《实施纲要排为一项重要工作,— —列入党委行政重要议事日程,以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为重点,带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首先,党政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习,将《实施纲要》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教育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的教学安排。其次,要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努力构建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目前,教育部党组已着手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2005年,教育部各直属高校要制定出具体实施办法,各直属单位要明确贯彻落实的重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也要从“试点”入手,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教育系统的特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我们要着力加强“四个机制”建设。

第一,加强教育,形成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教育系统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具有示范社会的功能,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尤为重要。要以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人员,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对象,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各个环节,构建和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同时,反腐倡廉教育还要面向全体党 员干部,面向全体教职员工。要“因材施教”,提高针对性,增 强教育效果。

《实施纲要》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共青团组织要把廉洁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我们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人认真抓好在 国民教育中加强廉洁教育这件大事。要区分层次,积极试点,逐步把廉洁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系,让廉政文化进校园,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要把理想信念教育、师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相结合,在教育系统构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的防线。

第二,依法治教,构建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从严治教,规 范管理,重在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和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各项制度。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要问题和重大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征求群众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要针对教育行政审批、招生录取、职称评定、学位授予等关键部门,以及基建工程、物资设备和教材图书采购等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设计,强化管理。要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把预防腐败融入各项业务,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一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项目,全面推荐依法行政;二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重要岗位上的干部实行轮岗制;三要深化财物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各项教育经费管理,加强内部审计,保证教育资金安全,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四要深化招生制度和收费制度改革,实行“阳光工程”,规范各类办学行为;五要不断研究和总结建设工程和物资采购过程出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招投标管理与监督配套制度。要研制执行各项法规制度,对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有章可循、令行禁止、违者必纠, 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勤政廉政。

(三)强化监督,完善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四防止权利滥用的关键。要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实际,细化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国家招生、考试、收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教育专项之间拨付、招生计划分配、学位授予、文凭发放、课题申报与职称评审等工作的监控,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的发生。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拓展群众民主监督的渠道。综合运用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形成监督合力。

(四)加大力度,强化惩处和追究机制。惩治腐败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有效的惩治可以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在当前腐败易发多发的时期,必须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护短,决不姑息。对此,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对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依法办案、查处及时、惩治到位。要充分运用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查找管理漏洞,完善制度和监督,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证,是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总抓手。这里,我想着重强调两个问题: 第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确并履行好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三重责任。 一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己之不正,焉能正人”。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最近,中央为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这里,我要再次重申和强调: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做到清廉 自守。直属高校的领导干部要继续执行教育部党组提出的廉洁自律“六项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要管好下属,带好班子。“心地清净,正道直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仅自己要廉政勤政,还要对班子成员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一一进行谈话,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班子成员要顾全大局,增强团结,既要相互监督,又要互相帮助。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党内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实践证明,只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严于律己,敢抓敢管,一个班子、一个单位就不容易出现问题,即使有了问题,也能即使得到纠正。

三要管好分管部门,抓好风气。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业务,也要抓廉政,既要抓机关,也要抓战线,带好队伍,抓好行风。要抓好分管部门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等措施,切实纠正分管范围内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

第二,各级党的组织和行政业务钢1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动责任制的落实。一要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当真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最近,教育部党组制定了《关于落实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的意见》,明确规定,教育部党组对教育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我本人作为部党组书记和部长负总责,部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行风建设各负其责。各地高校党政“一把手”都要进一步增强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起全面领导责任,重要工作、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和部署。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要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重要环节。当前,尤其要严格责任考核,加强监督检查。今年,教育部将对直属高校落实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对落实责任制不力的高校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要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积极支持纪委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研究、部署、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并充分调动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紧紧依靠各业务部门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必须明确,各业务职能部门要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治理、推进治本抓源头等工作中发挥牵头负责的作用

最后,我还想特别强调一下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问题。纪委是党内执纪监督的专门组织,是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和组织协调反腐败“作的重要参谋和助手。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定期认真听取纪委的工作汇报,及时就重大问题和事项做。出决策。要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要关心、支持、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与其他岗位干部的交流。要把纪检监察岗位作为培养和锻炼干部的重要阵地。最近,教育部党组正式印发了《教育部直属高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明确 规定学校纪委书记应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并以主要精力从事纪检工作,规定学校纪委工作机构的正副职分别由相当于学校党委部11正副职级干部担任。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这些规定,执行情况要及时报告教育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组。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全面提高纪检监察“五个能力”,带头遵纪守法,主动接受监督,更加有效地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同志们,2005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围绕大局,突出重点,真抓实于,不断取得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