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专题报告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6-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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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马抗美同志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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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书灵同志作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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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书记石亚军同志发表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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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作警示报告

2006年6月9日上午,我校在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专题报告会。报告会的主题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精神,推动学校改革发展顺利进行。在京的校领导、全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教工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员代表约300人参加了报告会。

报告会由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马抗美主持。马抗美同志就我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作了阐述。她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是校党委落实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步骤,是巩固我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校建立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有益尝试。通过今天的报告会,要把党中央《实施纲要》的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的工作中去,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深入人心,在全校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良好风气,增强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报告会邀请服刑人员作了题为《我的心里话》的警示报告。服刑人员讲述了自己由优秀大学生,成长为一名国家中高级领导干部,最后腐化堕落走上犯罪的道路历程。他在剖析自己犯罪的原因时讲到,随着自己地位的不断提升,思想上开始飘飘然,放松学习,放弃思想改造,忘记了奋斗目标,忘记了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不珍惜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法律意识淡薄,讲排场、图虚荣、失尊严、乱交际、怕监督,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搞权钱交易的工具,结果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自己沦为阶下囚,辜负了党和人民的培养,给党和国家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也给家人带来了极大痛苦。报告声泪俱下,发人深省,表达了这位服刑人员的深深忏悔之情,使在场的党员干部内心受到了深深的触动。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书灵同志,在报告会上作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的报告,并就我校落实《实施纲要》作出了具体安排。她强调指出,落实《实施纲要》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一)充分认识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意义;(二)认真领会《实施纲要》的指导思想和精神实质;(三)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理清具体思路,制定具体办法;(四)监督主体到位,抓住有利时机,进行有力监督;(五)密切联系实际,抓好全面落实;(六)落实《实施纲要》要实行责任制。她要求全校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正确对待批评和监督,不要拒绝监督,不要讳疾忌医,廉洁自律要“慎始”、“慎初”和“慎独”。她引用中国古代三个著名典故,指出预防腐败比治理腐败具有更重要的意义,阐释了接受别人批评和监督对事业成败的极端重要性。李书记最后指出,各单位贯彻中央《实施纲要》精神,必须明确本单位的任务和目标,在暑假之前制定出具体方案,在各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完善;制度该建立的建立,该修改完善的抓紧修改完善,并且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纪委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各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任务。她还对我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了安排。

党委书记石亚军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任何一个单位在处于事业的高速发展期时,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会更加艰巨。我们学校正面临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学校有可能被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建设项目,学院路校区改造和新校区建设都会迈出重要步伐,因此,反腐倡廉的任务并不轻松。他说,惩防体系包含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个方面,但就高校而言,还应加上自律。自律也非常重要,因为前三者都有各自的缺陷,教育不是万能的,制度也有缝隙,监督总是在时间、地点上有其局限性,而自律具有根本性,也是最重要的,可有效弥补前三者的不足。他强调,从结果上来说,监督并不区分重点与非重点,只要是公权力都存在不安全因素,掌握公权的部门和人员都有可能将权力变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手段。所以,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尤为重要,监督要到位,要得力。我们惩治和预防腐败应立足于抓好干部的自律,致力于真正取得实效。

学校党委还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今天的报告会内容,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讨党中央《实施纲要》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认真落实,力争取得反腐倡廉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