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督查组来我校检查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0-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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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听取我校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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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桂琳副校长代表学校汇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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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灵副书记主持检查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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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与学生代表座谈

9月27日上午,由北京市财政局、市教委和市发改委联合组成的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督查组来我校检查工作。检查汇报会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书灵主持,副校长张桂琳代表学校向督查组汇报了我校贯彻落实《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情况以及开展秋季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

张桂琳副校长首先代表学校对督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她说,中国政法大学实施依法治校战略,历来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抓这项工作。近年来,我校以“立足实际,自查自纠”为工作思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明确了责任分工,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2002年,学校通过自查,取消了50多个收费项目;学校所有收费工作严格按上级要求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学校推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所有收费项目一律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校通过与各学院、各办学单位签订治理乱收费责任书的形式,加强了对全校收费工作的监管;学校畅通了收费举报受理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和处理;校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教育乱收费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几年来取得明显成效。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责任到位,近几年我校未发生教育乱收费问题。

李书灵副书记指出,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以下几个优势:一是学校党政领导重视,特别是主管校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二是责任明确,上级对下级要求严格;三是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致力于这项工作的落实。她希望督查组对我校收费工作严格要求,严格审查,学校积极配合督查组的工作。

督查组组长、北京市财政局燕英同志代表督查组对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对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制度建设方面做出的努力表示赞赏。她说,政法大学为治理教育乱收费而制定的规章制度比较健全,为预防乱收费问题的发生起到了关键作用,走在了首都高校此项工作的前列,值得其他高校学习和借鉴。

会后,督查组采取查账和与学生代表座谈的方式,对我校收费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