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经验 加强建设――我校召开200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座谈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0-29 00:00

总结经验 加强建设

——我校召开200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座谈会

6月3日上午,我校200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座谈会在昌平校区召开。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李书灵主持会议,各学院、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法学院、资产处、基建处、研究生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先后在会上汇报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

李书灵说,校党委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几年来,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对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尤其强调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指出了工作开展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也特别强调政府各部门要把廉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要贯穿到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学校纪委根据中共北京市教育工委、市教委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月活动,此次座谈会就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主题是汇报、交流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李书灵要求与会人员要实事求是、抓住重点,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今后改进的思路。

座谈会上,李书灵简要介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她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于1998年11月21日党中央、国务院共同发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该《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其目的在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其指导思想为邓小平理论和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此外,《规定》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领导体制上,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在工作机制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规定》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遵循五个原则:一、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二、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三、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四、谁主管,谁负责;五、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随后,李书灵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进行了介绍。她说,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为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中,具体领导责任有七项:一、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四、结合实际,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抓好落实;五、履行监督职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做好管理者,又要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落实好一岗双责;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七、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责任考核着重强调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上级对下级的定期考核;二是考核要实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三是要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惩,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要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五是纪检监察机关要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座谈会上,纪委副书记范分社通报了我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活动月的具体安排。他说,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提法:反腐倡廉,重在建设。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的通知要求,我校启动了以“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月活动,陆续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活动、落实情况座谈会,接下来还将继续举办领导干部讲党课、民主生活会等相关活动。范分社指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深入理解中央精神并落实到每一位领导干部身上,落实到各自的实际工作中,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座谈会上,法学院分党委书记刘大炜、资产处副处长李建防、基建处处长宋宏、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振峰、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党委书记李程伟、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夏吟兰先后发言,他们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从制度建设、职责分工、宣传教育、民主公开等方面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各自的经验与感想,赢得了大家一致的掌声。

最后,李书灵对座谈会进行总结。她说,我校去年进行了党建评估与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各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工作中,对于评估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独特的作用。她指出,在总结成绩与经验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比如在制度的落实方面还有欠缺,制度规章之间还存在着冲突、重复;在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方面还有进一步努力的空间。对此,李书灵要求:一是要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大局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要加强管理,加强监督,落实一岗双责;二是要在增强意识的基础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加强管理制度与党风廉政制度的建设,更为重要的是必须抓好制度的落实,对教育与制度建设实行责任制;三是在监督方面,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各项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同时要加强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她强调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制度监督,关键是要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三个“更加注重”: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座谈会后,学校纪委将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