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见》落实情况汇报会

校党委书记石亚军致欢迎辞

考评组组长杜小明讲话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明介绍我校贯彻落实《意见》情况

副校长朱勇代表学校听取意见反馈

考评组一行实地考察我校相关情况
9月24日,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 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考评组来到我校,对我校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组由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杜小明,华中师范大学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黄光远、教育部纪检组综合室干部刘杰组成。考核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和查阅有关材料的方式了解有关情况,最后提出考评意见。24日上午,落实《意见》汇报会在昌平校区五楼会议室举行。校党委书记石亚军出席汇报会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对考评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石亚军系统回顾了2001年以来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介绍了我校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情况。他强调,我校党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和《意见》的落实,为我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他希望考评组对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汇报会上,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明代表学校汇报了我校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汇报中他谈到,我校始终将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着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体系;注重机制创新,着力规划、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制度创新,力求管理和监督工作实效;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惩防并举,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自2002年以来,学校实施了包括“阳光工程”在内的“十大工程”、“五风建设”、“党建新体系”等一系列举措,推动了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创新,逐步建立起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为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意见》在我校得到了全面落实。
汇报会由校党委副书记高浣月主持,副校长马怀德,校长助理陆炬、王卫国出席汇报会,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24日下午,考核组对我校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进行了反馈,对我校重视反腐倡廉建设、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构、落实《意见》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在意见反馈后副校长朱勇代表学校表态,一定按照中央精神和《意见》要求,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制度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探索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政治保障;对考评组提出的意见,将向党委常委会汇报,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