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遇到说情风的干扰,在当前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通过实践,笔者认为以下方法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或避免办案中的人情干扰。
一是注意严格保密。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从一开始起就要有计划地隐藏办案的真实意图和主攻方向,采取声东击西、旁敲侧击的迂回战术,尽量在不惊动主要被查对象的情况下,把重要证据掌握在手,形成突破。这样主要被查对象不知道要查的就是自己,自然想不到托人说情;或者即使主要被查对象感到了风吹草动,但由于捉摸不透,担心是调查人员的敲山运虎之计,也不敢轻举妄动,找人说情,以致目投罗网。这样通过严格保密,隐藏真实意图,能有效达到减少和避免人情干扰的目的。
二是强调速战速决。对于一些线索较为清晰,不太复杂的案件,可以采取速战速决的办法,即通过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时效性来减少和避免人情干扰。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经过精心准备周密谋划,掌握主要证据,以单刀直人的方式与被查对象短兵相接,快刀斩乱麻,从而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令被调查对象没有喘息的机会和活动的余地。
三是用好初核权限。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初步核实,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基本权利。在查办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的案件中,事情没有水落石出之前,个别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往往会以维护工作大局和保护干部为由,干涉办案工作。为减少和避免这种来自上级的人情干扰,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此类案件中,要善于运用初核权限,独立自主地做好案件的初步核实,通过严谨周密的工作,力争在初核阶段就一举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把证据抓准、抓全舰牢靠,让被查对象在铁证面前,无从抵赖。
四是坚持集体讨论。抵制来自方方面面的人情干扰要注重发挥集体的力量。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办案人员要加强沟通联系,统一思想认识,共同构筑抵御人情干扰的战斗堡垒。特别是对案件的定性量纪,更要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定,这样不仅可以增加说情者的说情难度,而且在集体讨论中,办案人员之间也可以互相监督,避免办人情案、关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