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曾有“净土”美誉的高校不时传出腐败丑闻:采购设备吃回扣、基建工程“暗箱”操作、招生人员索贿受贿,还有学术腐败等等,不一而足。于是,有人惊呼:高校成了腐败现象的高发区。高校真的成了腐败现象的高发区吗?如何正确看待高等教育领域里出现的腐败现象?其根源何在?怎样从源头上防止它?本版试图给您一个比较全面和客观的剖析。
一、高教腐败频曝光
近年来,在广东高教系统几起腐败案被侦破之时,发生在北京、南京、大连、陕西等地高校的腐败案也频频曝光。情况表明,教育领域的腐败案呈上升趋势。有媒体报道,1990年之后的10年,北京市海淀区内32所院校中,一半染上了腐败病毒,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贪污贿赂案件共有24件26起。而21世纪的第一个年头,陕西省查办的高校腐败案件有36起61人,其中处级干部22人。
作为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环节,教育腐败与一般性的腐败相比既有共性,也有它的特殊性:作为教书育人的管理、实施者,其腐败的内容与形式与教学活动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其后果很可能是人们对教育这一神圣事业的信仰失落。
与教育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在管钱管物中收回扣、好处费、借创收之名私分正当或不正当收入相比,在招生、保送、攻读学位等环节出现的腐败更容易使人们对教育本身痛心疾首。倒卖文凭,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时的“暗箱”操作,一方面说明我们这个社会对知识,对文凭、学位的推崇,对其价值认可的提升,另一方面却因为在追求学位、文凭时的不择手段而使文凭、学位的可信度低了起来,越来越多地给人们造成了只要交钱就能解决文凭问题的不良印象,从而使文凭贬值。
诚然,与其它领域的腐败涉案金额动辄几百万几千万元相比,教育领域的腐败无论是在违法违纪的金额上还是作案手法上,与一些官场、商场“大鳄”相比,似乎是“小巫见大巫”了,而且犯罪者相对其它领域的腐败者似乎也“单纯”、“老实”一点。如在广东省的几例教育腐败案中,不少人是投案自首的,一些人在交代问题时也比较主动、详尽。
但作为教育部门,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重任,需要用社会主义的思想和道德观念把年轻一代塑造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内部出现的腐败现象,其影响是相当恶劣的。当腐败的手伸向教育,它在社会上产生的负面影响,将比其他领域的腐败更容易摧毁一个社会的良心和玷污社会的未来,因为受教育者是年轻的一代。如果他们总是看到:歪风邪气大行其道,歪门邪道更能生存,让他们在漫长的一生中,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面前,如何坚守正确的行为准则和内心的一份圣洁?教育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千秋万代,教育部门自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保持这块“净土”的圣洁,是广大人民群众所期盼的。
二、形形色色犯罪案
高教系统形形色色的腐败案主要集中在负责招生、颁发文凭和管钱管物的部门和个人, 作案手法也五花八门。
1.采购设备大吃“回扣”
典型案例要数原广东省高教厅设备后勤办主任陈冰峰和副主任张锡源、何启刚等人收受“回扣”370多万元一案。
此案是如何浮出水面的呢?
广东商学院设备科科长黎明芳被群众举报受贿。 经查实,黎利用其负责教学科研设备的采购、验收的职务之便,于1996年12月至今年2月收受电脑商贿赂3.52万元,拔出萝卜带出泥。黎明芳一案牵扯出了原广东省高教厅设备后勤办一连串"蛀虫"。包括主任陈冰峰,副主任张锡源、何启刚这3名处级干部在内的6名高教系统干部,利用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职务便利,在为省属高校统购教学仪器设备时,大肆收受“回扣”等好处费370余万元。
某高校下属一公司在开发某语音系统时,30万元一台的设备,其提成方案是“三三三”:教育厅后勤办主任陈冰峰提3%,副主任张锡源提3%(后两人又各加了1%),另外3%则纳入后勤办的小金库作部门奖金发放。在另一份某公司给广州各高校的数额庞大的销售计划中,陈、张定的回扣比例高达15%。
检察机关指控,陈冰峰涉嫌受贿200万元,张锡源涉嫌受贿150万元,而被认为一贯表现良好的副主任何启刚也被查出受贿7.88万元。该办已退休的原主任周钦也顶不住压力向检察机关自首:从1993年9月至1997年初收受了广州某计算机公司负责人胡某等多人给予的贿赂款7万多元。
2.违规办学倒卖文凭
原广东省高教厅成人教育处副处长周之行,涉嫌利用分管全省高等成人教育电视大学招生办证工作的机会索贿受贿一案,最近在广州市中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由于周之行的个人违法行为,导致涉及全省15个县市的电大违规办学,违法批准发放了近万个电大文凭,造成1988年以来最大的违规办学案件,在此过程中周之行索贿受贿共计人民币56万元,贪污162万元。
手握审批权的周之行可谓威风八面。从1997年初到2000年2月间,周利用职务之便16次分别收受了茂名、高州等地电大的王某、邱某等人贿送的18.6万元。1998年6月,周在茂名电大停车场看见一辆新的丰田吉普车,便对在场的王某、邱某说:“车很好看。”王、邱两人马上表示:“你喜欢就送给你好了。”周居然说:“送给我就不敢要,十块八块钱卖给我就要。”几天以后,就有人通知周去茂名电大取车。2000年初,周之行托其弟将这辆车卖掉,得到卖车款33万元。
周之行还先后将茂名、高州等地电大上缴的23万元据为己有,并伙同成教处原副处长甘百青、原副处级调研员沈旷、原秘书主任叶秀云,先后3次截留本应上交的招生录取费、考试费、验证费私分,仅1997年底,一次就私分茂名电大学生考试费48万元。
除周之行案外,广东省还有省社科院研究生院有关负责人杨某非法倒卖成人教育研究生文凭牟取暴利,检察机关从其家中搜出数百万元存款和几百万元现金,并查出杨某在广州购买了5处商品房,还包养了3个女人。
3.基建工程“暗箱”操作
负责高校校舍、宿舍、食堂建设装修的基建部门,常被认为是“油水单位”,这并非是空穴来风。不少基建工程在发标、招标时,往往“暗箱”操作,以致贪污、腐败得以滋生,一批管基建的干部因此被抓,成为阶下囚。例如北京的对外经贸大学基建处原处长高小栋。
今年57岁的高小栋1988年5月开始担任对外经贸大学基建处处长,直到1995年之前,在“河边”走了数年的高小栋还是没有“湿鞋”。1995年,高小栋终于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向某公司经理做了一番“暗示”。该经理立即送上“好处费”9.5万元。钱来得这么容易,这让高小栋大大地开了窍。次年他明目张胆地向另一位李姓经理索贿15万元。后来这位李经理供述:高小栋要钱我不能不给,否则什么工程也别想干。至案发高小栋先后索取贿赂50.5万元,贪污公款97.2万元,挪用公款100万元。
另一位陕西经贸学院的总务处处长,也姓高,叫高汝聪。1997年在负责经贸学院综合楼报告厅、休息室的装修工程时,施工方表示有“好处费”,高汝聪当即让对方与他的“心腹”谈。双方签定合同并支付第一笔预付款后,高汝聪依约到一个密室拿走了4万元的“红包”,3个月后又在另一个密室收受贿赂1万元。此外,高汝聪还私分公款1万元。6万元赃款为59岁的高汝聪换来有期徒刑3年。
4.招生人员索贿受贿
利用负责招生工作之便收受学生家长贿赂的招生腐败案,涉案人员一般为各校、各地教育部门招生办工作人员。如重庆师范学院学生科一名科长在一次暑期招生中,收受两名考生家长贿赂8万元,索取5名考生家长贿赂5.8万元,一次招生便挣了10年的工资。
5.贪污挪用各类费用
北京某大学加油站李淑霞采取少记现金帐、涂改前台帐等手段贪污公款67万余元。陕西一所学院的腐败案更是演绎了高校腐败案件“犯罪形式大全”:违规收费、截留、私分、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贪污、受贿一应俱全,涉案总金额高达615万余元。
三、“净土”缘何不干净
由于近年来教育领域的腐败案件频频被爆光,有人义愤填膺:“有人正在毁掉我们的象牙塔。”有人惊呼:“腐败的瘟疫已经蔓延到了教育这块‘净土’来了。”是的。但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呢?“净土”如何长出“毒瘤”来?
在计划经济时代,教育经费主要是由国家拨款,来源单一,因此教育部门在人们心目中是“清水衙门”,两袖清风。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之初,相对于当时社会上出现的浓厚的经商风气,相对纯净的教育部门被冠以“净土”这一雅号。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教学经费来源已从过去的单一渠道转化为多渠道、多方位的筹资,除国家拨款外,还有社会捐助、科研经费、学生学费、校办产业等等,学校与社会的交往也比以往频繁得多。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社会上正面和反面的东西都会在教育领域反映出来。可以这么说,社会上刮什么风,学校里也会掀什么浪。比如,这些年广东教育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件大多与“小钱柜”有关。而“小钱柜”是上世纪90年代全民经商、政企不分的产物,是在“工资公家发、奖金自己筹”的社会环境下出现的。一开始规定部门创收的钱大头交单位,部门可以提多少作为接待费用;发展到后来,“小钱柜”管理逐渐失控,部门有了钱不再交单位,全部放“小钱柜”;再后来“小钱柜”放一点,个人口袋里也放一点;到最后有的连“小钱柜”也不放了,全部放到个人腰包里去了。在上述演变过程中,“小钱柜”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很多腐败就是打着“小钱柜”的幌子进行的。不少干部也就是在“小钱柜”面前栽了大跟斗。
而与教学资金来源多样化不相应的却是,教育系统的管理还长期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财务制度并没有随之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制度上的薄弱、管理上的漏洞是近年来教育系统职务犯罪不断攀升的客观原因。检察机关发现,只要坚持每日对帐、每月核帐这些基本的财务制度,很多高校的职务犯罪就能避免。
教育系统的一些干部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未能经受得住利益的诱惑和驱使,这是教育腐败产生的主观原因。我们相信文化层次、思想素质相对较高的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对社会不良风气的抵御能力相对较强,但总会有那么一些人,面对厂家、商家、包工头不惜重金收买的攻势,面对权力可能带来的金钱效应,开始时也许心存警惕,但渐渐地就不能自持了。有的人当第一次手抓到那些不义之财时,还有点坐立不安,但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钱来得太容易了,胆子越来越大了,于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次。后来甚至发展到张开大口,明目张胆地索贿,以至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四、抓住源头防腐败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吃一堑,长一智”。腐败的警钟已经敲醒了教育部门,开始在加强管理、建立制度等方面采取补救措施。以广东省教育厅为例,一场抵御腐败的没有硝烟的战斗已经在各个部门和环节打响,提醒教育、查漏补缺、加强监管等工作都在同步进行着。
针对“小钱柜”变成“取款机”的现象,去年7月下旬,广东省教育厅在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全面清理“小钱柜”工作,清理出行政处室预算外收入约33万元,纳入厅财务统一管理,并规定今后各处室不得私自收取、留存任何费用。
设备采购若管理不严就容易出问题。现在广东省教育厅明文规定,机关大宗设备采购由省教育装备中心组织招投标,该中心经省财政厅确认具有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通过对大宗教育装备实行集中采购,既保证了采购质量,又大大提高了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同时杜绝了“暗箱操作”。我省普教系统2000年和2001年信息技术专项经费加上各市自筹的配套经费,共计5642万元,通过招标采购节约资金580多万元。
校务公开是解决“暗箱”操作的重要环节。目前我省各高校普遍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校务公开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校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使校务公开在加强民主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校通过对要害部门、关键环节如设备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校医院药品采购等方面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的招标工作,增强了办事的透明度,理顺人、财、物的管理,杜绝个人行为和“暗箱”操作,做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教育厅下一步还将推行政务公开。
加强审计监督。随着教育经济活动日益频繁,近几年广东省教育厅逐步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今年组织了对厅机关服务中心代管的省高校学术交流中心、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省教育厅招待所、教工之家等4个企业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对有的单位内部存在的会计核算不规范、帐务处理不当、经营管理工作不到位、未严格执行税收法规等问题,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
加大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在干部晋升和管理方面,把廉政考察作为选用干部的必经环节,贯彻到组织考察、党组讨论干部的全过程;同时规定,管理财务的处级领导干部调离一个单位,必须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处级以上干部必须进行收入申报等。
也许世上已经没有“净土”,但只要我们勤于打扫,我们可以让腐败的尘土少落一点在教育领域,少落一点在我们这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