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严治党中确立党章权威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3-01 00:00

国有国法,党有党章。

正如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一样,党章是我们党的总章程。它凝结着党长期以来宝贵的经验和智慧,集中代表了全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调整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正因为如此,中央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特别强调对党章的学习贯彻。

然而,在少数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心目中,党章的权威地位并没有完全确立。不熟悉党章、违背党章规定而不自知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党员对党章的实质、内容、规定和效力,缺乏深刻理解,更没有自觉同违反党章的行为作斗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党章看作是抽象的“条条”,不能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一些党组织漠视党章意识的培养,不组织学习,不认真贯彻,甚至出台一些有违党章精神的政策和措施。尤其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一些党的纪检部门,不能做到“有章必依、违章必纠”,对一些有违党章的行为未进行查处,使党章的权威性大大降低。这些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在党的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中,维护党的章程,是对纪检机关提出的首要任务。因此,在确立党章的权威性方面,党的纪律检察机关负有重大职责。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重大问题:怎样“维护党的章程”、使党章的权威性深入人心?

关键是以党章为标准,从严治党。

比如,由从严执纪入手,抓好党员遵守纪律教育。党纪集中体现在党章之中,因为党章是制定党内其他规章制度的依据和基础,在党内有最高的约束力。党章规定了党员的“八项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六项基本要求”以及各级党组织的运作规范,这些都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纪律要求。不难想象,纪检机关如果能够对照这些要求,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党员就会时时感受到党章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又比如,由从严监督入手,用党章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党章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权力的行使,有明确的政治、组织等方面的要求。纪检机关如果能够严格按照这些规定,对违反政治纪律、不能在重大原则上与全党保持一致的,对违反组织纪律、在重大事项上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对违反经济工作纪律、滥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侵害群众利益的,都能及时有效地进行监督和查处,保障党员权利,促进党内民主,那么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头脑中就会筑上“党章”这一道“防火墙”。

任何好的规定,如果只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印在本本上,而不能认真严格地加以贯彻落实,就只能是“聋子的耳朵”。只有真学、真懂、真用,它才会有权威性,才会有威慑力。目前,我国正处在深化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严格按照党章办事,在从严治党中确立党章权威,才能集中全党智慧,增强党的团结和统一,保证全党思想、组织、行动上的步调一致,使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带领全国人民完成民族复兴的伟大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