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孙承斌、李亚杰 )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去年对36个双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基础上,2005年又对20个单派驻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派驻机构已经全面实行了统一管理,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记者日前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获悉,根据中央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中央纪委、监察部首先改革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将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监察部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领导,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目前,统一管理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经确立。实行统一管理后,通过一系列的探索,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一些领导干部表示,这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保护都会更加有利。
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对各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部门普遍建立或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或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派驻机构按照规定职责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针对驻在部门和系统反腐倡廉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任务分解、落实。
与此同时,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年还两次召开省区市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座谈会,对推进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目前,各地工作进展顺利,年底前将完成对双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