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中国反腐倡廉展现新动向

作者: 发布时间:2009-10-22 00:00

中新网10月19日电 上月举行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面勾画了中共“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党建“路线图”。其中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论述,迅即得以落实。近日,官方接连证实两位副省级高官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调查,便是例证。

九月中旬举行的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6个方面主要任务中,专门用两个部分部署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四中全会吹响的反腐“号角”声急,两位副省级官员的“落马”无疑是《决定》落实的第一波回音:日前,中纪委证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李堂堂、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勇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另两起官员案件宣判的消息,也颇为引人注意。因抽“天价烟”而备受关注的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受贿案近日一审宣判: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原湘西自治州州委副书记、州长杜崇烟涉嫌受贿一审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获刑10年。

这两起案件把“网络反腐”这个词炒热。据悉,中央党校出版社近日出版发行的《中共党建辞典》收录了“网络反腐”的词条。媒体分析指出,这是互联网在反腐败中作用得到中国执政者认可的一个重要标志。这或也是十七届四中全会所提出的“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一个注脚。

此外,从10月16日开始,中国反腐又有了一个新罪名:“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的,司法机关将使用上述罪名定罪处罚。有媒体称这是“誓将反腐进行到底。”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日前在《人民日报》发表长文,阐述“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时说,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处于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局面,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贺国强指出,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消除,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对党员干部的侵蚀不可低估。他强调,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定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目前,“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正成为中国的重要主题,高层在其中多次强调“务实精神”,反腐领域的动作,无疑正在向世人昭示其“决心”、“态度”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