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6-08 00:00

各行政处级单位:

根据中央纪委六次会议精神,按照校领导的部署安排,今年我校把治理商业贿赂、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作为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为此,学校纪委要求各单位对2002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收受回扣问题进行一次清理,对收受的回扣已作为奖金发放的要写明情况,对尚未使用的要全部上交学校财务处,严禁单位或个人存放。各单位要将清理情况于5月15日前书面报送校纪委办公室。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

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