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19 00:00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通知)

法大纪发[2013]8号 签发:胡 明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行政处级单位: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教育部的具体安排,我校自今年七月开始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为促进教育实践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共北京市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正风肃纪专项整治顺利开展的通知》精神,校纪委决定在全校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增强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正风肃纪专项整治作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关键一步,是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一次大排查和大扫除。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坚定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的决心,深刻认识“四风”给我们工作带来的危害,深刻认识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敢于亮短揭丑的态度,认认真真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整改落实。

二、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主要是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上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在解决群众突出问题的诉求中是否真心实意;在贯彻落实中央和校党委的决议时是否不走样;有无公款大吃大喝现象;有无滥发奖金、有价证券、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违规办班、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问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是否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

三、加强正风肃纪有关要求的监督检查

根据校党委的要求,校纪委适时对全校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相应处理。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建议相关部门进行组织调整;对行动迟缓、作风不实、敷衍塞责,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整改不力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的具体要求

(一)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各单位、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或主要负责人)为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二) 在正风肃纪活动中要实事求是,做到责任清、任务明、作风正、工作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 各单位、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或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亮短揭丑,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得借机整人或打击报复。

(四) 各单位、各部门于2013年11月25日前将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经验、存在的不足以及整改措施,以书面报告(电子版)形式报校纪委办公室。

电子信箱:jjw@cupl.edu.cn

联 系 人:韩长胜

联系电话:58909068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9月22日

主题词:作风建设 正风肃纪 通知

抄送: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22日印发

存档 2 份 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