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15 00:00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通知)

法大纪发[2013]10号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

例》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

礼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行政处级单位:

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央纪委下发了《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中央推动反腐倡廉深入进行,坚决纠正“四风”的重大举措。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狠抓《条例》和《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为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精神,作出如下规定:

一、在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方面,要严格遵守《条例》的规定,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二、在元旦、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坚决杜绝违犯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

学校纪委监察机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追究责任,及时通报曝光,以扎实的行动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纠正“四风”取得的成果。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委员

2013年12月9日

抄送: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