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 坚决祛除“五一”等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22 00:00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行政处级单位:

近日,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祛除“五一”等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通知》(驻教纪〔2015〕1号),要求“五一”、端午假期,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根据这一《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坚决祛除“五一”等节日期间“四风”问题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明党规党纪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针对“五一”、端午期间易发生的各种不廉洁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明确纪律“红线”,打好预防针。中央纪委监察部、教育部、学校纪委均建立了监督举报平台,各单位应通知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

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继续盯住具体问题,严肃查处借节日之机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严禁超标准业务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重点关注和推动解决变换方式违纪的“隐身衣”问题,让“四风”无处遁形。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处、决不姑息,使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严于律己,廉洁从政

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假期旅游期间严禁接受公款接待,坚决拒收礼品礼金,坚决不踏入高档娱乐场所,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领导干部要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落实请销假制度,及时请示报告,要求要更高一些,标准要更严一些,充分发挥标杆和示范作用。

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五一”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jfts.mos.gov.cn

教育部举报电子信箱:12391@moe.edu.cn

教育部举报电话:(010)66092315 66093315

校纪委举报电子信箱:jjw@cupl.edu.cn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