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7 17:07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行政处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纪委、北京市纪委有关纪律要求,根据北京市纪委《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学校纪委拟于近期开展“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4月底及“五一”、端午两节期间。

二、检查范围

重点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纪委实施意见的情况,是否存在“四风”问题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三、检查内容

针对“五一”、端午两个节点,严查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四、检查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五一”、端午假期开展专项督查。纪检监察部门紧盯“五一”、端午节点,关注“四风”的新变化新问题。对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收送节礼、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理。

五、工作要求

各级党组织和单位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多种问责方式,严肃执纪问责。坚守节点,主动出击,努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对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快查快处,严肃问责,从严从重处理。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