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纪委办 发布时间:2019-09-12 15:55

 

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

2019 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巡视整改工作,把狠抓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上升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早抓小抓预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记初心使命,认真检视自己,要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党员干部要严格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言行,养成遵规守矩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碰纪律红线,弘扬清风正气。

二、严明纪律规矩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两节”通知以及近期中央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详见“清风法大”官方微信),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不当置身事外的观众,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使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其他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三、严肃追责问责

校纪委将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强化监督检查,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治检查工作, 既狠刹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又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持“一案双查”,用好问责利器,对节日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不担当、不作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实现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氛围。

要强化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开设“我要举报”窗口。可通过网站、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对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大办婚丧喜庆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

网站链接http://www.ccdi.gov.cn/special/bgzq9/index.html

学校纪委举报邮箱:jjw@cupl.edu.cn

 

                               纪委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