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法大纪发〔2009〕04 号 签发人: 李书灵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行政处级单位: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2009年5月14日召开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现对我校2009年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予以部署,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校的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指导,狠抓落实。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治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全校治理“小金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会同财务、审计等部门共同做好源头预防和治理“小金库”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做好治理“小金库”的督促检查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中国政法大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桂琳 党委常委副校长
副组长:李书灵 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王立勇学校办公室主任、 徐扬财务处处长、范分社监察处处长、周淑华审计处处长
中国政法大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徐扬财务处处长
副主任:汪家良财务处副处长
成 员:王芳学校办公室副主任、甄建立监察处副处长、 张翼志审计处副处长
办公室联系电话: 58909140 58909141
二、治理范围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薄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
三、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各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摸清底数,及时纠正,如实上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
2、重点检查。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举报线索比较具体、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日常监管发现财务管理问题比较多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处理。
3、整改落实。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要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果。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6月20—30日,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有关单位进行抽查。抽查方式,一是召开汇报会,听取被抽查单位负责财务工作领导的自查情况专题汇报;二是查明细帐和奖金发放情况;三是7月8日前各行政单位上报自查登记表。
五、责任追究
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者和直接责任人的政纪责任,并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过专项治理,今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中办发{2009}18号文件追究责任。
附件: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登记表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9年6月2日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治理.doc